-大兴随心飞产品规则-
产品概况
① “大兴随心飞”是中国东方航空为了配合“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服务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庆祝大兴机场投运一周年的一款航空旅行套票产品,用户购买后可在有效期内不限次数乘坐东方航空、上海航空和中国联合航空始发或到达站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航班经济舱旅行;
② 销售日期:2020年9月25日起,限量销售,售完为止;
③ 适用航班:每周一至周日东航、上航始发或到达站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国内直达航班(除港澳台),有经济舱座位销售即可订票;中国联合航空始发或到达站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国内直达航班(除港澳台),有代码为U的经济舱座位开放销售时方可订票,详情以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④ 适用舱位:经济舱(东航、上航航班支持付费升舱);
⑤ 航班日期: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6月30日(春运期间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28日除外);
⑥ 适用期限:自乘机人首次完成机票兑换之日起180天内有效,如所购产品涉及春运日期,可兑航班日期顺延,但不得迟于2021年6月30日。
⑦ 适用群体:中国居民身份证持有者。
⑧ 购买地址:https://ecmembers.ceair.com/areafly/polymerization.html?utm_source=appbtg
产品购买规则
① 购买限额:16周岁以上自然人旅客限购10套;企事业法人客户单次限购100套。前述法人客户是指在东航的企业客户系统中通过验证的法人单位和其名下员工;大额支付请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进行,并须在汇款时注明系统发送的“线下付款识别码”;
② 绑定限制:购买人可在购买后15天内绑定乘机人(2周岁以上),企事业单位及其采购人员绑定的乘机人须为对应企业员工,一经绑定不得变更;
③ 退款规则:产品有效期内如未订座兑换机票可全额退款,一经订座兑换机票不可退款,退款仅限退还购买人。
使用规则
① 订座兑票时限:使用本产品须提前订座兑换所需航班机票,最迟不得晚于起飞前3天(含),如无法成行须至少提前2天(含)退票;
② 订座兑换机票渠道:东方航空APP(东航、上航和中国联合航空航班订座兑票均在东方航空APP操作);
③ 订座兑票航程类型:支持单程、往返程预订;
④ 乘机人:须通过开通东航钱包实名认证,乘机人会员账户内的身份证件信息须满足所乘航班要求,不满18周岁的乘机人可通过注册“东方万里行”会员认证。2-12周岁儿童须与已绑定“大兴随心飞”成人同时订座;
⑤ 订票数量:产品不限订座兑换机票次数,但同时仅可存在3段未使用的行程,同一日期同一始发地仅可存在1段未使用的行程;
⑥ 旅行税费:乘机人订票时另行支付;
⑦ 签转退票:不得签转、不得改期、退票仅退还未使用航段税费,燃油附加费不予退还;
⑧ 会员礼遇:可享受常规“东方万里行”会员礼遇,无定级次数,无定级里程,无白金卡免费升舱。已使用的“大兴随心飞”产品计“东方万里行”定级消费金额,享受“东方万里行”新会员体系积分,2021年6月30日产品结束及新会员系统上线后统一记入乘机人会员账户;
⑨ 服务标准:东方航空、上海航空和中国联合航空服务标准存在差异,空中及地面服务标准以实际航班承运方为准。中国联合航空所订舱位为经济舱U舱,相应服务标准不支持网上值机、选座服务;无免费餐食、无托运及手提行李额度,如需购买餐食和行李请前往中国联合航空APP操作(详见中国联合航空服务标准);航班发生取消延误时,享受普通旅客相应的服务和航班保护安排,但不得自行指定航班和日期,无现金赔偿或补偿。
特别限制
弃乘限制:旅客订座兑换机票后应按所订航班成行,如果汁划有变无法成行应至少提前2天退票;如发生3个航班订座兑票后未乘坐且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退票,所购“大兴随心飞”产品将自动失效。非因旅客原因造成的“弃乘”不计“弃乘”次数。
报销凭证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产品订座兑换后可通过东方航空APP开具电子发票,企事业单位可开具企业发票,个人发票抬头为乘机人本人。
客服热线
如有任何疑问详询东航24小时客服热线:95530及中国联合航空客服热线:400-102-6666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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